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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十五届蛟河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市级领导带队参加巡察反馈会议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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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安排部署,3月26日至27日,3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市司法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6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乌林乡、前进乡2个乡党委及所辖37个村级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市级领导分别带队参加分管单位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王荣新在听取十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履职尽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巡察乡科级党组织发现,一些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履行职能作用不充分;一些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文风不实问题突出,对村级事务缺乏必要监督,财务报销等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还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部分被巡察党组织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彻底,未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有的村级党组织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思想不够积极主动,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部署存在差距,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隐患,合作社发展思路不清,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短板;有的村级党组织“四议两公开”程序履行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力,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村级党组织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流动党员管理缺少招法,发展后备干部不足。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扛牢主体责任,用整改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抓好分工任务落实,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区分性质类别、轻重缓急,辨证施治、对症下药,分类施策抓好问题整改,把巡察整改与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务实高效深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督促整改作为做实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提升整改质效。巡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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