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蛟河市纪委批准,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党工委对蛟河市天岗镇小马汽车修理厂负责人马彦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彦斌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8月8日21时,马彦斌酒后驾驶B78HT2号哈弗牌绿色小型普通客车,从蛟河市天岗镇向岗子村行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吉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彦斌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5.8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24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认定马彦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马彦斌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应予以严肃处理。2021年1月11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蛟河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彦斌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