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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纪委监委靠前监督,确保风清气正过清明

来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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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蛟河市纪委监委派出明察暗访组对清明节期间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

节前,市纪委监委下发了《关于严明2021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纪律作风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坚决做到“十个严禁”。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新站镇检查了值班值守、森林防火、火源管控、文明祭扫等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明察暗访组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下沉到白石山、河南、河北等乡镇街,通过调阅台账、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等“节日病”进行了抽查检查。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畅通了信访渠道,积极受理各类监督举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依据有关规定严查快处;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其责任。这些举措,不仅拓展了作风建设的成果,也为风清气正过清明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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