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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纪委印发《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蛟河融媒     发布时间: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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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约束提醒,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要主动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中体现“严管厚爱”。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发挥“头雁效应”,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纪律要求执行到位。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防止思想麻痹、松懈情绪、侥幸心理等“疲劳综合症”,以身作则、坚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优良作风引领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二、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禁利用机关食堂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酒后驾车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突出问题,统筹运用数据筛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纠治文山会海、多头重复要材料填表格、“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围绕安全生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深化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堵塞管理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抵制“四风”、弘扬优良作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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