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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蛟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蛟河市监察委员会2019年鉴

来源:蛟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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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稳抓牢政治责任]

始终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坚决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将落实党章党规执行情况、全面深化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落实到执纪审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追责问责全过程,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推进违建大棚房、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纠治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立案9件9人。

压紧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积极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 “两个责任”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为主线,通过述责述廉、定期报告、约谈督促、督导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对全市69个乡科级领导班子和345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之中。以精准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问责追责党员干部55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制定脱贫攻坚“三个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监督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问题,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件,处理6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综合运用督办领办、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措施,做到反腐惩恶同步推进。实行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对2件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加强督办调度,坚持深挖彻查,坚决“打伞破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失职失责等问题3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牵头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统筹推进15个重点部门集中整治4大类21项具体问题,推动制定整治措施80项,推动解决具体问题47个,切实回应了群众关切。全市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1件,处理55人,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紧盯重要节点,加强教育提醒,严格承诺报备,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进行多轮次明察暗访,严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款定制购买烟酒等突出问题。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起,处理1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批8起9人,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相结合,严肃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决策、乱作为以及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抓具体、补短板,推动完善会议发文、督查检查等制度规范。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起86人。

[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着力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接受信访举报29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90件,谈话函询19件次;对218名提职交流的市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65人次,审查市管干部出国(境)8人次,加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的日常监督。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运用 “四种形态”处理465人次,精准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415人次,占89.2 %;果断稳妥运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处理50人次,占10.8%,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同时,加大容错纠错和澄清诬告陷害工作力度,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扎实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开展十四届市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对4个市直部门(单位)、9个乡镇街及所辖的12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对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86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十四届市委换届以来,巡察党组织47个,完成61.8%;巡察村级(社区)党组织208个,完成72.7%,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积极协助市委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对19个党组织下达整改督办单,对落实整改不力等问题的4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深入整改。

[统筹推进“三项改革”]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严格落实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要求,理顺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完善线索管理机制,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相互贯通,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更加顺畅。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立案调查非中共党员监察对象9人。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设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强化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量化考评,严格规范派驻机构审查调查工作流程,为派驻监督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17个乡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33件,谈话函询2件,初步核实31件,立案13件14人,派驻监督效果明显提升。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06件314人,审查调查乡科级干部23人,留置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全力配合省纪委监委、吉林市纪委监委查办专案8件。充分整合工作力量,分片分组、一体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检查,强化“乡案县审”,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严格落实“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等要求,多措并举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1份,提出建议26条,并督促整改落实,推动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源头治理上对症下药。通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省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市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重要环节,强化了理论武装,深化了思想认识,加强了党性锻炼。成立机关党总支,着力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术业专攻,分级开展全员培训14期,培训干部118人次;先后选派18人参与省市纪委监委专案查办,组织乡镇街纪检干部到市纪委以干代训7人。在吉林市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中,优秀率为70.24%。

从严内部监督管理。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切实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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